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阜沙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的委托,对中山市阜沙镇智慧停车项目(项目编号:ZSJX2024011203)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澄清部分
1、原招标文件P46:“《商务评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配 分数 | 评议内容及分值范围 | 投标人 ... |
1 | 企业管理制度 | 8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评审: 1、企业管理制度齐全,管理措施优秀得8分; 2、企业管理制度较好,管理措施较好,得5分。 3、企业管理制度一般,管理措施一般,得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多得5分。 注:须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 |
2 | 企业综合服务和协调能力 | 7分 | 1、企业综合服务及协调能力: ①企业服务及协调能力综合评审为优的得7分。 ②企业服务及协调能力综合评审为良的得4分。 ③企业服务及协调能力综合评审为一般的得1分。 ④其他情形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企业服务及协调综合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等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须提供投标人快速服务保障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
3 | 财务 状况 | 5分 |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间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银行存款余额2000万元(含)或以上人民币的,得10分;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银行存款余额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人民币的,得5分; 3、其余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天的银行流水证明或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 |
合计 | 20分 | 得分总计 |
修改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配 分数 | 评议内容及分值范围 | 投标人 ... |
1 | 企业管理制度 | 8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评审: 1、企业管理制度齐全,管理措施优秀得8分; 2、企业管理制度较好,管理措施较好,得5分。 3、企业管理制度一般,管理措施一般,得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8分。 注:须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 |
2 | 企业综合服务和协调能力 | 7分 | 1、企业综合服务及协调能力: ①企业服务及协调能力综合评审为优的得7分。 ②企业服务及协调能力综合评审为良的得4分。 ③企业服务及协调能力综合评审为一般的得1分。 ④其他情形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7分。 注:须提供企业服务及协调综合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等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须提供投标人快速服务保障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
3 | 财务 状况 | 5分 |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间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银行存款余额 2000 万元(含)或以上人民币的,得5分;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银行存款余额 1000 万元(含)-2000 万元(不含)人民币的,得3分; 3、其余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天的银行流水证明或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 |
合计 | 20分 | 得分总计 |
二、其他说明
1、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2、本澄清文件不属于招标内容重大变更,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故本项目议程安排不作调整。
招标人:中山市阜沙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