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医院2026年至2027年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2025-10-31 15:16:26 浏览量:94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JX20251009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医院2026年至2027年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9日,更正为:2025年11月04日(备注:原在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成功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缴费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仍然有效。)。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更正为:2025年11月10日09时30分。

更正内容:

1、删除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8小点: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其范围须包含氧气、液氧、二氧化碳气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删除:“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方式/第点:⑥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其范围须包含氧气、液氧、二氧化碳气体。

3、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二、资格性文件/2.3资格证明文件/第(6)点:6)供应商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其范围须包含氧气、液氧、二氧化碳气体;更正为:“如气体由供应商负责充装,则提供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其范围须包含氧气、液氧、二氧化碳气体;如非供应商自己充装,需提供充装单位有效期内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其范围须包含氧气、液氧、二氧化碳气体和合作协议(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4、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采购需求/项目概况 新增:★9.如气体由供应商负责充装,则提供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其范围须包含氧气、液氧、二氧化碳气体;如非供应商自己充装,需提供充装单位有效期内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其范围须包含氧气、液氧、二氧化碳气体和合作协议(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中山市板芙医院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方式:0760-2821866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名称: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3卡

联系人:张小姐、郑先生

联系方式:0760-85733333


中山市板芙医院

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