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区街道110KV环树线、110KV旗环甲乙线架空高压线路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0 17:25:29 浏览量:1107
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2000-04-01-913306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区街道110KV环树线、110KV旗环甲乙线架空高压线路升级改造工程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区街道110KV环树线、110KV旗环甲乙线架空高压线路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标段(包)名称 | 南区街道110KV环树线、110KV旗环甲乙线架空高压线路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中山市南区街道河浦工业区 |
资金来源 | 街道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的主要范围及规模为: 110kV环城站-环树线N06塔段架空线路改地埋电缆改造,新建110kV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1.597km,新建电缆截面为800mm2,新建构架电缆终端站场1处;110KV环树线拆除原环城站-N01(不含)-N06(含)段架空线路长约1×1.144km及拆除原线路铁塔5基。 110kV旗环甲乙线 N16(N17)-环城站构架段架空线路改地埋电缆改造,新建110KV双回电缆路径长约 2×1.68km,新建电缆截面为1200mm,新建构架电缆终端站场及塔终端站场各2处;新建N16A(N17B)双回电缆终端塔1基、新建N17A单回终端塔1基,新建旗环乙线 N17A-N17B段单回架空线路径长约 1×0.14km;重紧旗环甲线 N15-N16A 段单回架空线长约 1×0.107km、重紧旗环乙线 N14-N17A 段单回架空线长约 1×0.364km。110kV旗环甲线拆除原N16-N19段架空线路长约1×0.838km,110kV旗环乙线拆除原N17(含)-N21(含)段架空线路长约1×0.995km,拆除原线路双回铁塔共5基。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5075.99万元。本次招标上限总价为41358650.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上限价为39920220.00元,勘察费上限价为47950.00元,设计费上限价为1390480.00元,勘察、设计费的上限价即为中标价。 计划总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10个日历天;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勘察和设计同步开展,勘察工作不得影响设计工期);施工周期:12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上注明时间为准)。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包括: 1、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等,满足设计与施工所需的勘察工作。 1)本项目要求勘察和设计同步开展,勘察工作不得影响设计工期; 2)勘探成果要求: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严格按《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及有关的规范、规程进行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 2、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组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本项目要求实行限额设计,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依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可研)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可根据对项目的现场调查与理解,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但应完全满足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等需求; 2)初步设计在通过招标人或外聘专家的论证后并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指导施工,招标人、外聘专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中标人应遵循并执行,要无条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优化设计,直到满足要求,因此修改而增加的成本由中标人承担; 3)应负责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送审等合法手续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并满足审批部门的要求,协助协调外部审批,并负责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 4)须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其质量应满足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等行政审批的质量要求,协助本招标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5)负责提供本项目施工报建、施工、工程变更、验收、结算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及资料,并承担与本项目有关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3、施工内容:中标人完成与本项目有关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等,保证项目投资可控),其费用包含在建安工程费用中。 4、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施工内容有关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总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10个日历天;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勘察和设计同步开展,勘察工作不得影响设计工期);施工周期:12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上注明时间为准)。 |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上限值) |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5075.99万元。本次招标上限总价为41358650.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上限价为39920220.00元,勘察费上限价为47950.00元,设计费上限价为1390480.00元,勘察、设计费的上限价即为中标价。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有效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的资信备案证明】。 (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或以上级别和【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的资信备案证明】。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的情形(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和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2个。其中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 5、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工作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6、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成员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联合体视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工作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7、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文中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发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 |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现场组织开标。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招标人 | 中山市南区街道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中山市南区城南二路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760-89892131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413卡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玉玲、陈静怡 | 联系电话 | 0760-85733333 |
招标监督机构 | 详见招标公告所附的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 联系电话 | 详见招标公告所附的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相关网址: |
1、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 |
2、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 |
3、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 |
4、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
5、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