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作--增设(更新)人行道、路中隔离和波纹钢护栏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9 17:38:08 浏览量:1142
项目概况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作--增设(更新)人行道、路中隔离和波纹钢护栏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X2023021701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作--增设(更新)人行道、路中隔离和波纹钢护栏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55,023.2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作-增设(更新)人行道、路中隔离和波纹钢护栏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55,023.2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栏杆

人行道隔离护栏

5,319(米)

详见采购文件

1,422,497.94

-

1-2

栏杆

路中隔离护栏

3,225(米)

详见采购文件

1,032,525.3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要求90天内提供货物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缴纳过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为:2023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2023年1月至开标当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企业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在《投标函》中申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则视为符合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作-增设(更新)人行道、路中隔离和波纹钢护栏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作-增设(更新)人行道、路中隔离和波纹钢护栏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评标有关事项:

⑴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⑵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投标人应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对相关操作指南进行研读并熟悉系统的操作。咨询电话:020-88696588。

⑶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⑷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⑸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⑹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⑺供应商应按正常流程进行解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开通授权上传功能(即授权供应商在其客户端上传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获得授权后应该及时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如供应商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可提前登录云平台了解“解密失败解决办法”。咨询电话:020-88696588。

5.本项目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时以采购需求为基础,编写切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同时,请供应商注意控制投标文件的大小,避免因文件过大出现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等情况,影响项目开评标工作正常开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址:中山市东区兴文路3号

联系方式:0760-23188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大鳌溪商业楼第3栋第4层411、413卡

联系方式:0760-8573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话:0760-85733333

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