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大涌镇石井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山市大涌镇石井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大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大涌镇石井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大米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SJX2021005
3.项目内容:中山市大涌镇石井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大米采购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4.预算金额:单价上限为:9.00元/公斤,总预算为:¥4050000.00元(人民币肆佰零伍万元整)
备注:(1)本次招标的货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投标。
(2)实际结算金额以中标单价为准(投标单价不能超过单价上限,否则为无效投标)
5.供货期限:五年(2022年至2026年,共60个月)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已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各潜在投标人请在2021年11月12日17时30分至2021年11月19日17时30分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413卡)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元整),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各包组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携带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咨询电话:0760-85733333、13590786201、17328151101。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在2021年12月08日10时00分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如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投标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
2.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新濠头支行
银行帐号:4405 0178 0514 0000 1103
(注:本账号仅用于接受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组号。)
五、提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11月19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送达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413卡)。
六、答疑回复时间:2021年11月22日17时30分前将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对收到的疑问进行答复,投标单位自行访问相关网站查阅答疑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查阅答疑文件而影响其投标的后果。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疑问的,视为无异议,将不发出答疑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8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8日10时0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12月08日10时0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卡)。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山市大涌镇石井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电话:0760-86925099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张小姐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413卡
电话:0760-85733333、13590786201、17328151101
电子邮箱:jingxin@qq.com
公司网址:http://www.zsjingxin.com.cn
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