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市阜沙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中山市阜沙医院中心机房搬迁以及病案数字化扫描的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ZSJX2024081601)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ZSJX2024081601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阜沙医院中心机房搬迁以及病案数字化扫描的项目(第三次)
三、投标最高上限价:339,543.00元
备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投标最高上限价,否则将被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对中山市阜沙医院中心机房搬迁以及病案数字化扫描的项目(第三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2、招标范围:
(1)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次招标将确定一个中标人承接全部的服务内容。
(3)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五、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按资格声明函内容承诺);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说明: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缴费并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于2024年10月15日17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止在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3卡),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接受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凭①营业执照;②购买人身份证;③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均加盖红色公章。)
七、答疑和答疑回复时间:
1、提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公章的电子文档到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zsjingxin@qq.com)。
2、答疑回复时间:2024年10月22日17时30分前将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对收到的疑问进行书面答复,投标人留意网上答疑文件,以网上发布答疑文件为准。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疑问的,视为无异议,将不发出答疑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3卡)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07日14时30分至2024年11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11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3卡)
十二、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山市阜沙医院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60-28219512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760-85733333
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