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集用(2006)第330285号地块(十四村小学旁地块) 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17:00:00 浏览量:848

为合理利用资源、增加经营收入,现我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招租人”)委托,对中府集用(2006)第330285号地块(十四村小学旁地块)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SJX2024022801

二、项目名称:中府集用(2006)第330285号地块(十四村小学旁地块)

三、招租方式:现场公开竞价。

四、竞价时间及地点:202403 2810 00 分在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413卡)举办公开竞价会。

五、租赁物概况:

序号

租赁所属项目

租金

标准

招租

单价

每年租金

底价

租期

面积(平方米)

土地租金起拍价为:9元/平方/月,每三年递增1元/平方米/月

1.运营免租期:6个月(清理出租物内垃圾,平整等事项

2.运营租赁期:19年(自运营免租期月满之日起计)

1

十四村小学后空地用地

1年至

3

3850

9/平方米/月

415800

2

4年至

6

3850

10/平方米/月

462000

3

7年至

9

3850

11/平方米/月

508200

4

10年至

12

3850

12/平方米/月

554400

5

13年至

15

3850

13/平方米/月

600600

6

16年至

18

3850

14/平方米/月

646800

7

19年

3850

15/平方米/月

693000

六、合格竞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并独立于招租人和代理机构

2.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说明:①以招租人或代理机构于竞价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招租人或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于竞价当天提供给竞价现场。③如失信记录已失效,竞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给竞价现场。)

3.竞价人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6.竞价人须在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租文件。

七、登记报名、获取招租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资格的竞价人应当在20243 20日至20243 26日期间(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登记报名并购买招租文件。招租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租文件的单位或个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租人及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竞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登记并购买招租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章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符合资格的竞价人须在20243 2715 00 分前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格式参照招租文件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

4.登记报名、获取招租文件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413卡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八、竞价保证金。竞价人必须按招租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竞价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竞价保证金为¥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保证金须在20243 2617 00 分前从竞价人的银行账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镇支行

号:4405 0178 0512 0000 1275

(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九、本项目采用报名资格审查后公开竞价的方式,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竞价人,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后,才能参加后续的公开竞价程序。

十、本次竞价在本招租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自然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竞价会。(如更换资格审查文件中指定的被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十一、注意事项:

1.竞价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形式递交,竞价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等形式提交,在竞价保证金汇出后,竞价人须在竞价前将银行划款单发到代理机构的邮箱。(款项须在招租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从竞价人的银行账户汇出并到达代理机构账户上)。

2.公告期满,符合资格的竞价人必须按招租文件的规定参加现场公开竞价。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人,则直接以起拍价协议租赁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价人,则启动现场公开竞价程序,以价高者得。启动现场公开竞价程序后,若没有竞价人举牌增价的,符合资格的所有竞价人必须接受按起拍价及现场抽签确认竞得人。如竞价人违反以上规定,则招租人有权没收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

3.经过竞价程序,竞价人被确定为中选竞价人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选竞价人必须与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签订《租赁合同》,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招租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招租人联系方式

招租人名称: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人:樊先生

话:0760-86288023

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小姐

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413卡

话:0760-85733333

十三、招租公告发布媒介

代理机构将本招租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https://www.zsszpt.cn/)、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公告栏、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zsjingxin.com.cn/)媒体发布。



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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